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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迂腐
作者: 我♥棉花糖 (盡力回訪) 日期: 2007.06.04  天氣:  心情:

最近看到了一篇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603/2/f9k9.html
民法親屬編的最新規定,子女一定要在出生登記之前,由父母以書面約定子女的從姓。
子女日後在未成年前與成年之後,
都可以在父母約定或同意下,變更為父姓或母姓,以1次為限。
而否認之訴從以前的1年限制延長為2年,
並且增加子女也可以提請否認之訴的規定,
還有收養之後,養子女除了從收養者的姓之外,也可以維持原來之姓等。

雖然我離這種未來還很遠
不過在和友人聊天時
發現大多男生都是抱著:孩子就是該跟我姓的心
女性同胞們大部份都是 無所謂~ 小孩跟我姓也好  跟爸爸姓也好

不過我真的覺得男生都很奇怪
找盡藉口來說跟爸爸姓才對
還有[不然小孩以後會拿來當吵架的理由~]  種種可笑的理由

生孩子是父母雙方一起"努力"
但是大家也清楚知道   懷孕是媽媽比較辛苦吧
那假如生2個小孩   一人分一個姓  也很公平啊 

唉...其實我覺得這種事很無聊
(我也是那種無所謂的人)
只是想不通什麼時代了
為什麼像這種無謂的守舊血緣觀念 
到了今天還值得一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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