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 一個不曾失戀過的人,就其整個人生而言,是欠缺的,不完美的,就其個人心智方面,則是不成熟、不夠深刻的。 所謂「未經一番寒徹骨,哪得梅花撲鼻香」,唯有愛過的人,才之情深,就如同醉過的人,才知道酒濃一樣。 愛過又失去,便越發能體會出惜福、惜情的重要。 就世俗的眼光來看,「失」的本身,便是件令人不悅的感覺,而失戀就在不悅之上,加入了 沮喪、痛苦、失意,以及那一種難以排遣的被遺棄的感覺,將這許多情結,匯集在一起,使 凝結成一柄又冷、又硬、又逼人的劍,它的名字就叫—————失敗。 任何人被這柄失敗之劍刺穿時,都會引發極大的銳痛。痛的不一定是肉體,而是自尊和心靈這兩方面。 於是在痛楚中,第一個浮上意識的念頭可能是—————我是個失敗的人(蜘蛛人的英文)。 緊接著是自怨、自責、自輕、自賤,竟然抓不住他(她)的心,把握不住一份感情,我好沒用、好窩囊、好笨 若是對方另結新歡,那麼這種沮喪感就更濃烈了,嚴重的甚至會令一個人信心全失,進而否定了自己。 用心灰意冷、萬念俱灰來形容失戀後的心情,一點都不過分,在那時候,一旦卡入死角轉不出來, 很可能會已結束自己來逃避痛苦和那份巨大的失敗感。 當一個人失戀時,任何的勸慰,效應都不大,真正能幫助自己、解救自己的,只有自己,關鍵在於 轉一個彎,換一個角度,踏出自我而以他我的眼光,來評估這整件事。 第一個必須釐清並建立的觀念是:失戀≠失敗 失去的只是一段戀曲,而不是你的自尊和自信,更與你個人的好壞無關。失戀絕不是意味著你不夠好, 只是你們彼此並非對方最喜愛、最渇望的。 用食物來打比喻,營養高的東西雖然好又有益身體,但不一定每個人都能接受,同樣的,眾人公認的好女孩 卻未必得他的歡喜,就像吃東西一樣,有人愛魚、有人愛肉、有人嗜菜,各有口味。(並非我愛吃) 人與人交往,有各有喜歡、中意,有特別傾心的、有普通喜歡,也有不討厭卻能接受各個類別。 在交往間,並不是一開始就能明確地知道對方是不是自己的最愛,也或許是在交往後才發現差異,若這些發現, 都在可以容忍的範圍,且雙方都願意努力調整,那麼或可維持下去,甚至結為夫婦, 假若有一方覺得忍受不了或在交往下去已沒有意思,因而提出分手,那根本不叫失戀, 而是各自回到原點,各走各的路。重點不在於誰對、誰錯,更無關好壞,當然就更不是一種失敗了。 失去的不一定有多好,說不定是卸下一個負擔,這樣想:就更加豁達了,在仔細想想,真正令你難過的, 很可能只是那麼不甘心與失落感,而不一定是那一個人、那一段戀曲呢! 失戀絕對≠失敗,而是成長過程中必經的測試,而一個人自我省思、發現自己的最佳時機! o.s不會看完我這篇日記之後,台灣離婚率又變高吧? (噓!這是我上課偷偷用手機修改的照片)
謝謝誇獎XD~
但有些人往往想不開,現在為情自殺的這麼多... 希望這篇文章路過的都能看一下^^
XD!請問...您在鼓勵我交男朋友嗎?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