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分是找到包容你(妳)的人> 這年頭婚姻越來越難維持了,以前是七年才有一癢,而現在婚姻能撐過二年就要感謝前輩子的修德,如果能五年不變,大概就算是有緣了. 許多以離婚收場的怨偶,不是怪自己「遇人不淑、識人不清」,再不就是「個性不合」,或「這不是我要的婚姻」,而無法繼續生活. 的確,相愛容易相處難,婚姻與戀愛最大的不同,就是「戀愛看的是對方的優點」,而「婚姻卻是要包容對方的缺點」 所以,在沒看清楚對方的缺點之前就步上禮堂,到頭來才怪是「個性不合」,恐怕自己也得負很大的責任. 所以在決定要不要嫁給(娶)他之前,應該先問自己:我愛的是他哪一個部份?這個部份是他的全部嗎? 同樣地,在決定要不要離婚之前,也應該先問自己:我討厭的是他哪一個部份?而這個部份是他的全部嗎? 如果認為自己是因為「眼睛被牛屎黏到」,才嫁(娶)錯人的人,在選擇結束婚姻之前,更要加倍反省,自己會不會又看錯了? 可惜的是,似乎人們很少能從經驗中學習,總認為自己當下都是對的,能自覺反思的人太少了. ~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