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看到"第三者"這個名詞了 這已經是我第N次看到"第三者"這個名詞 我真的搞不懂 當個地下夫人真的很好嗎? 當個見不得陽光的女人真的很爽嗎? 我真的搞不懂 我也沒辦法理解 或許那個世界並不是我所能理解 難道為了愛 就算當"第三者"也沒關係嗎? 明知道這是一段沒有結果的戀情 明知道對方沒辦法給妳一個身分 卻依然像飛蛾撲火般的去衝,去愛 這樣真的值得嗎? 還是要證明自己有認認真真的去愛過? 即使知道這會換回一堆淚水 一堆悔恨 也不後悔嗎? 這樣做真的必要嗎? 我實在搞不懂 算了 反正那個世界是我所不能接觸的世界 唉............. 看到這篇日記的鄰居們 應該會罵我吧 搞不好因為這篇日記而恨我也說不一定 也沒關係啦 反正見人見智 愛怎麼想都跟我無關了 我只是說出我的感覺吧了
可惜我這篇寫的是...... 對方是未婚 只是有女朋友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