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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十年後,過的閃閃發亮?!
作者: 日期: 2008.07.20  天氣:  心情:
現在我17歲
十年後的我27歲
那時候是不是會過的閃閃發亮呢?




27歲的我
應該是個在醫院打轉的護士了
可能在內科、產科、小兒科、手術室或急診室
每天看著病人在醫院進進出出
可能面對許多的生老病死
那時候的我,對於這些應該成熟點了
懂得生老病死是一種正常現象
得用平常心去看待這一切




27歲的我
應該不再是個單身貴族了
我身邊會有一個很愛很愛我的男人
我們會約會,說悄悄話
我們會用我們的身影在每個地方留下痕跡
不浪費我們相處的一分一秒
不管眼前的路途有多艱辛,我們都會手牽著手,一直奔跑下去
誰也不願意先鬆手
緊握著,屬於我們倆的幸福




27歲的我
應該是個家庭主婦了
爲了老公,每天進出我不愛的廚房
爲了小孩,幫他換尿布、洗澎澎,只爲了得到他一個純真的笑容
爲了家庭,我想做個稱職的老婆,稱職的媽媽
我要我的家庭處處充滿幸福的泡泡
老公和小孩的歡笑,會是我最大的回報




27歲的我
或許不會是個和醫院為伍的護士
或許真是個單身貴族
或許不會是個家庭主婦,不會有老公小孩

或許我只是個生活簡單、職業簡單的簡單女人
或許我還是跟父母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或許我會自己一個人住,靠自己生活下去




人生有好多好多的「說不定」
十年,其實也過的很快
27這個年紀也離我不算遙遠了
我應該為了未來好好規劃一下

或許我能實現我的理想27歲
或許我只擁有個簡單的27歲

那又怎麼樣呢?

可以不豪華,但是平淡中要帶點幸福
可以不閃亮,但是迷濛中要帶點希望




我深信,簡單也是種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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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7-2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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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員
 
時間:2008-07-20 22:26
他, 43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21 14:09]:

恩?!
這有點不懂噎!!
顆顆~~

^^

 
時間:2008-07-20 22:25
他, 43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21 14:09]: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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