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照片左邊,一臉正經,接受長官表揚的人,就是先誘拐兩名援交妹,再趁機猥褻少女的警官姜宇帆,誇張的是,他還和放任線民白嫖,行徑囂張,日前被檢方依妨礙性自主罪起訴,法院判他1年10個月。
判決書指出,姜宇帆擔任派出所所長時,為了搶績效升遷,由親戚打電話約援交妹交易,親自當釣客,猥褻少女得逞後,才出示警察證件抓人,但姜宇帆在法庭上嚴詞否認,說他沒有跟少女有身體接觸,辯稱是少女不甘被取締,才挾怨報復,但法官認為取締援交女,只要對方脫衣服後就能逮捕,不需要等到對方脫光躺在床上後,才蒐證拍照,因此判姜宇帆1年10個月徒刑。
今年41歲的姜宇帆,本名姜國驤,警專7期畢業,也在警大唸過書,曾經有兩次婚姻,擔任過派出所所長、分局巡官,現在是桃園縣楊梅警分局警備隊巡官。
兩名被害人得知判決結果後,認為姜宇帆行為實在太惡劣,法官判的太輕,決定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