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跟學妹在看一些資料,邊看邊聊,
就是愛講話,講男女之間的感情.
學妹說她最近也認識幾個男生,
但就是覺得好像沒有讓她有一見鐘情的感覺,
於是我們就聊對一見鐘情的定義.
我說那我今天的日記就寫我們的對談喔,.
當然要經過她同意,我才可以寫,尊重.
學妹聊起她自己一見鐘情是她的第二個男友,
我問她交過幾個男友,她說3~4個吧,
又問我說所謂男女朋友的定義到那?
我看她,她也看了我,我說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
好吧,那誰先講,她就說她先講,我說好,
她說有說在一起,對外承認/介紹男友,
然後有發生關係,就是男女朋友.
這有點考倒我了,對於愛情學分超差的我,
怎麼跟學妹回答這個問題呢?
我說兩人相愛在一起,互相會給對方承諾,負責,
不再是單身,會講到未來兩人共同生活話題.
另外有沒有發生關係,這要怎麼去定義,
現在的男女發生關係,就會負責嗎?
我看很少人會有這種觀念,有,我爸媽吧.
學妹跟我說了她心裡的想法,對於愛情的看法,
讓我覺得她好像很憎恨男人,好恐怖喔,
不過我要她多看,一定會有真心相待的男生.
學妹說,學姊妳以前在學校到現在追求者沒有停止過,
難道說空窗四年裡都沒有讓學姊心動的對象嗎?
這時的我靜了一下,敲著鍵盤,跟學妹說了心裡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