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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用一生說愛
作者: 蟻天 日期: 2006.03.07  天氣:  心情:
7歲的時候,我說我愛妳。
  妳歪著腦袋,動著水晶般的大眼睛,
  疑惑的問我:“什麼意思阿?”




15歲的時候,我說我愛妳,
  妳的臉紅得像火燒般,頭深深的低著,
  扯弄著衣角,妳好像在笑。



20歲的時候,我說我愛妳,
  妳把頭靠在我的肩上,緊緊的挽住我的手臂,
  像是下一秒我就要消失一樣。



25歲的時候,我說我愛妳,
  妳把早餐放在桌上,跑過來跟我說,
  “知道了!懶蟲,該起床了!”




30歲的時候,我說我愛妳,
  妳笑著說:“妳呀!要是真的愛我,就別下了班到處跑,
  還有,別再忘了我叫你買的菜!”




40歲的時候,我說我愛妳,
  妳邊收拾碗筷邊無表情的嘟囔著:
  “行了,行了,快去幫孩子複習功課去吧!”




50歲的時候,我說我愛妳,



60歲的时候,我說我愛妳,
  妳笑著捶了我一拳:
  "死老頭子!還子都這麼大了,還貧嘴!




70歲的時候,我們坐在椅子上,戴著老花眼鏡,
  欣賞著50年前我给妳的晴書, 我們已經佈滿皺紋的手又握在了一起,
  那時候我說我愛妳, 妳深情的望著我,



 

80歲的時候,妳說妳愛我。
  我什麼也没說,因為我流淚了,
  但是那是我人生最最快樂的日子,
  因為妳終於說出了那句“我…愛…你" 。
  

 

一味地追求、或一味地付出,時間久了,任誰都會覺得疲憊。
被愛,是幸福的!被追求,也是幸福的嗎?

看著愛神打從你的門前經過,是主動一點比較好,還是被動比較好?
很多女性都認為:還是被動一點,比較安全!

其實,被動比主動的風險還要高得多。
不論過來的是何方神聖,都得花時間應付一下。

掌控這一場相遇成敗的因素不多,頂多給討厭者一張晚娘面孔,
逼得他不得不加快腳步、匆匆離開!
主動固然比較好,但是一場戀愛能不能精采,
單靠其中某一方很主動,絕對是不夠的。
所謂的「主動」,其實只是在最初始的階段,去敲開對方的心門,讓愛能夠飄進來。
正式開始交往之後,一定要靠雙方彼此「互動」,才能夠讓愛可長可久。

一味地追求、或一味地付出,時間久了,任誰都會覺得疲憊。
儘管,愛情的施與受、給與得,常常象徵著雙方條件的優劣勢;

但愛情畢竟是愛情。
有時候它可能有點現實,有點勢利,可是,它絕不是買賣,不是交易!沒有那麼簡單。
主動的人,不該屈居劣勢;被動的人,也不至於能夠長期擺出高姿態待價而沽。愛情,是世間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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