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與不想,只是個念頭,
說與不說,只是個決定。
要觸碰別人傷口之前、
請先衡量自己有沒有替人包紮傷口的能力。
在感情的世界裡,
如果其中一個人感覺不同了,
對另外一個人來說是很慘忍的,
一個還在享受著那幸福的味道,
而另一個卻已深陷在痛苦之中。
我們都認為,愛一個人就是要對他好,
對他好的同時,
是不是也要去考慮到對方要不要這份好?
沒錯;你不能阻止任何一個人,
對你好、喜歡你、或愛你、
如果他沒有要求相對的回報,
那也是他的權力。
分手的時候,
很多當初喜歡對方的原因,
都成了分手的理由和藉口,
有人說:愛一個人就是愛,說不出原因的,
但是通常要求分手時,
對方一定要逼你說出一個原因來,
等你說出口時,他又會說就因為這個原因?
你就要我放棄那麼多年的感情?
我們辛苦經營了那麼久!
怎能說放就放?
愛真的可以不求回報嗎?
到底,
兩個人在一起是因為不甘心就這樣放手,
還是因為習慣了?
或是因為真的還相愛著? 這個答案,我想應該是在分手多年之後 或是在經營下一段戀情時,才能有個明確的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