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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世界上還是有公理的!
作者:
❤Erica❤暫別中
日期: 2008.08.30 天氣:
心情:
【這篇日記是接續之前曾經發表過有關我前任職公司的應訊結果
若不瞭解的人可以點我之前的日記看看哦!】
雖然離上一次跟大家說 我之前任職的公司被爆出吸金的情事的時間有點久了~
但是,既然之前都在日記中答應要跟大家講 我應訊完後的結果 所以今天就來交待一下囉
首先,先謝謝一些好友們留言給我對我的關心!真的很感謝!
8/22那天被叫去《警政署台中犯罪打擊中心》應訊時,收到公文時我跟我同事們真的都很皮皮挫.....
不是說做了虧心事那種怕,而是覺得帶點無奈的那種懼怕
因為,誰會想到在離職那麼久的一段時間後,前公司被爆出這樣的事情,還要被捲入風波中
還要進去生平想都不會想過 更是不會想要進去過的警局配合應訊...........
而且,更令我們火大的事情是,通知應訊的公文上..........
我們每一個人的名字後面還加了個令人很不爽的詞~
叫做: 《 犯 罪 嫌 疑 人 》 請容許我罵髒話......
" 媽勒.........我是犯什麼罪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要被無故的冠上這種詞~~~~~ "
當下看到公文是真的心裡只有這種想法~~~~~~~~~~~~~~~~~~~
好啦!時間跳到應訊的那一天 8/22一大早 不到七點多 我跟我的同事們約好要前往另一個同事家
因為他有車 可以載我們一同南下去台中應訊 在車上 大家都很無奈且很憤慨的討論這件事
大家還打趣的說,等中午應訊完後,大家要來個《台中一日遊》以彌補心中的缺憾!大玩特就玩是了!
後來不到十點鐘,我們抵達了台中的犯罪打擊中心(類似警局的地方)........
先各自拿了公文和身份證、印章去報到!結果...好了口貝!扯的事情來了~~~~~~
公文上明明是寫說當日早上 "九點到十二點" 務必要到!!!
我們想說十點鐘前到 應該可以在中午前結束這鳥事的應訊吧!? 錯~~~大錯特錯~~~
讓大家猜猜 那天何時才輪到我們一個一個進去作筆錄應訊!?
答案揭曉:下午快四點多...........= =" 想當然爾~~~~我跟同事們的《台中一日遊》也就泡湯啦!!!!
我們一整群人就在那邊等到快昏掉,而且別以為說中午休息時間他們有休息哦..........
錯!連中午休息時間警員們也都在趕著作筆錄中!!!!
後來........下午三點半多吧?終於叫到我的名字進去~~~抱著忐忑不安不安的心情走進去~~~
一開始當然就是免不了的身份驗證與筆錄過程全程錄音
當然就是員警提出的問題只能答不能問....據實以告就對了!
後來,我這部份的應訊時間到四點多鐘結束,然後.......
跟我作筆錄的那個員警後來跟我聊到,他們今天是已經整天在處理我們公司這件吸金案的偵訊
而且還派了好多同事來支援,從一早九點多到現在做了快兩百多件
我一聽整個人都傻了,什麼!???竟然人那麼多................((當然也包含業務單位的同仁們啦~~~))
後來員警還跟我說,早上他第一件做的筆錄就是我們董娘的偵訊~~~~~
結果他說~我們董娘根本是在強詞奪理~說什麼應訊內容都避重就輕,什麼都不輕楚不知道
他還說我們董娘簡直是把他們員警都當笨蛋哩!!!!
其實想想,雖然當初在公司裡.....
主事與掛名的都是我們董事長跟他兒子沒錯,但畢竟是一家人,難免難辭其咎.....
唉!!!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哩!?
ok Anyway....,講了那麼多,在同事們大家全體配合偵訊完後,好心的員警們都跟我們說
我們這些基層的行政部門員工應該大致上不會再有二次傳喚了,接下來就是等法院的傳票了!!
就是等於等判決結果就是了!!!!
其實,當我跟其它同事們步出警局時,心情也跟著配合應訊完整個輕鬆起來........
因為,當初本來就與我們無干的吸金案,我們也不是業務單位,又怎麼懂其中的蹊蹺呢?
所以啦!那天我跟同事們應訊完後,只有在當地隨便找家餐廳吃個飯聚一聚就一同坐車回台北囉!!!
因此,也請之前為我擔心的朋友們,想跟你們說一聲: 謝謝你(妳)們,我沒事囉!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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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35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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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41歲,新北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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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44歲,新北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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