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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反求諸已
作者: 非關風月 日期: 2012.12.02  天氣:  心情:
無論是好是壞,總會有人想插手你的人生;

可是,很多時候,人更需要的多一點勇氣,去堅定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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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到某位美女寓友的自介.裡頭非常振振有詞的提到
「男人跟她一起吃飯..付錢是義務.怎麼會有人要求她各付各的..等等...」
她篤定認為男人付錢是種禮貌.不過..能讓男人沒禮貌的妳
是不是讓對方覺得不值得花錢請你吃一頓飯呢???
女人啊~常常高喊男女平等.但是..只對自己有利的平等.就不叫平等了

通常跟陌生朋友吃飯.我會希望好各付各的(因為還要回請...麻煩!)
畢竟~素昧平生..對方幹嘛為你花這筆錢??又不是酒店小姐帶出場.還有規費啊?

我突然想起了小時候.一個讓人最期待的大日子--「元宵搏龜」...遊戲規則是~
今年你去搏到1斤的龜糕餅.明年你要拿更多重量的龜糕餅去歸還...
依此類推...後來搏回來的龜.越來越大隻.大到從元宵吃到清明還吃不完[:|]
(還好後來改成蛋糕.不然...每次都被逼著吃那些..真是痛苦啊... [X-(])

我只知道...免費通常是最貴的.多得的終究是要奉還..報應是不會等到下輩子的.

所以..沒有人是「應該」為你做任何事的.就算是父母子女&親密愛人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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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11-24 20:40
她, 97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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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2-05 20:08
她, 67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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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2-05 00:38
他, 47歲,彰化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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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2-04 13:19
他, 55歲,Tennessee,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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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2-02 22:26
她, 59歲,歐洲,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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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2-02 22:18
她, 58歲,高雄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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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2-02 21:59
她, 59歲,歐洲,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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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2-02 19:47
他, 56歲,台中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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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2-02 13:27
他, 60歲,台中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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