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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瘤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msn青貝對話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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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57638 日期: 2006.04.01  天氣:  心情:

【pic:泥...泥把偶灌醉...到底想對人家做什麼[:@]...】
【拍郎:哈哈哈~偶想...偶想給泥畫濃眉內~泥可以選擇一字正8或倒8眉@..@】


青貝:原來...台啤真的好喝耶~呵呵~呃~~(這笨蛋...足足給偶打了兩小時酒嗝>"<)
小白:泥...泥這個白粗...阿未成年不能喝酒是不知道秀

青貝:偶都三個月大了內~還未成年喔
小白:依  中華民國刑法第xxx條:『未成年(未滿18歲者謂之)不得飲酒』>>>自己掰的~查無此法>"<

青貝:中華民國人民當遵守中華民國法律,阿偶又不素中華民國人民一"一
小白:刑法第三條:本法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

青貝:12條: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偶真的素受害者啦>"<
小白:15條: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

青貝:18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小白:~..~"

青貝:[:P]
小白:86條:因未滿十四歲而不罰者,得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

青貝:[:~]
小白:而且,89條:因酗酒而犯罪,足認其已酗酒成癮並有再犯之虞者,於刑之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禁戒。

青貝:偶酗完就睡著了又沒機會犯罪>"<
小白:引誘他人犯罪亦同一.一!!!231條: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以營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以詐術犯之者,亦同。

青貝:~..~"厚~偶沒有啦~這不是偶的意思阿
小白:娘自從18歲不懂事養了你之後就已經窮到撞牆了,你還想讓你娘破產阿[X(]平常娘是怎麼教泥的阿~好的不學都給偶學壞的>"<

青貝:>..<...娘...孩兒知錯了
小白:下不為例喔

青貝:好嗚~
小白:噗


昨個下午
青貝醉得粉力害
走路像成龍在打醉拳
連平常最熟悉的撇尿動作都NG八百次>"<
真是丟盡它娘歷史悠久優良傳統的家族顏面
更怕它又要一次丟下偶...走了一一"
死小孩
敢讓偶白法人送黑法人
就打屬泥>"<

謎之聲:青貝的娘~喝100cc的啤酒...真滴...不會屬人啦>"<
小白:是這樣嗎一一"

謎:嗯嗯~挫斯密~
小白:把郎a因阿西美料厚~力嗄哇店店~拍郎!

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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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唉~昨天有攝錄青貝酗酒的影片~亂精采的說
可惜就不能上傳mpeg的影片檔
留言給管理員也沒下文>"<
阿某玲洗龍睏夕阿暱一一"
不曉得是不是要去立法院門口給它按個門鈴會比較有效[:u]

還有那個個人檔案的「個人資料」也透逗了
不能修改啦>"<
火大...[X(]

這棟公寓該不會要變廢墟了吧
那偶不就成了口連a宅中棄戶>"<
偶不要啦[:((]
阿青貝怎麼辦?偶們還有未來嗎?天理何在阿?>>>阿阿阿((((...回音)

還是今天愚人節
公寓想給它耍個黑色幽默
坦白講...不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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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玉卒中的蒼老小白vs需要解酒液的宿醉青貝=相擁而泣...

框噹~
開始有路人投下第一枚同情的伍圓
愛現到令人小作嘔的極點
竟自動在缺角的鋼碗裡順時針繞三圈
然後...
人頭在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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