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又做了件蠢事, 答應赴ㄧ個酒品不好的朋友一個應酬.
我~~ 很能喝但不愛喝.
我~~ 曾經醉但討厭喝醉.
本想說一攤就可結束的簡單聚會,
後來變成一攤接一攤, 一場接一場......結果喝了四番......
喝一攤也是醉, 喝四場也是醉,
一番即可盡興, 何必大費周章?? 花錢事小
有人喝到5'6分, 招小黃閃人.
有人喝到7'8分, 倒頭就睡, 休息一下, 酒醒回家.
就是有人要喝到9分10分, 酒瘋一發, 不可收拾......
你可曾想到, 是誰在收拾鬧事後的殘局??
你可曾想過, 送你回去後, 對你的父老妻小如何交待, 他們對我如何看待??
你可曾體會, 別人也有家庭, 也有事業工作??
這不是一個"醉"字就能擺脫, 變成了不可原諒' 不能承受的"罪".
你的醉與罪, 在昨天, 我都承擔~~
真的是"活受罪"!!!
別在搞我了.
真的' 真的不會有下一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