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網路情人是從聊天室跟網路遊戲(目前主流模式)發跡
網公網婆就是現在常聽到的稱呼名稱
其中以國高中生比例居多
再來就是遠距離(國內外)戀人關係
遊戲規則:
1.感情只能在網路上不能帶到現實面
2.男女雙方合則來不合則去 不能干涉對方自由
3.就算對方有其他對象你也沒有權利管控
4.情人遊戲有其時間性(保存期限的意思啦)
其實規則也都是人定出來的
碰到感情什麼規則也都忘光光了
規則基本上只是參考用的而已囉
網路戀情本來就是令人充滿憧憬美好
並且會讓人深深陷入無法自拔
彼此看不到對方 把對方當成完美情人ㄧ般看待
用鍵盤敲打出內心當中的愛意
甜蜜美好的言語就環繞在你的內心當中
讓你日日夜夜都只想的到對方而已
所以通常大部分的網路情人都會走上見面這件事情
可是往往夢幻總是美好的
見面時的殘酷現實面的殘忍
常常輕易就把你的美夢打碎
所謂的見光死也是如此而來的
見光死的原因我個人歸納出幾點給大家參考
1.外貌差距過大(照片修太大還是藝術照誇張過度)
2.談吐跟網路有所差異(網路上是個徐志摩本人卻是殺豬販)
3.男方要求進ㄧ步關係(女生最討厭這種隨便的男人你把女生當什麼啦??)
4.穿著不適當(不帥就算了 還穿那什麼花襯衫 大扣分)
5.男女雙方小動作(說沒幾句話就在那邊摸東摸西 你是怎樣 長蟲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