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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要想人前顯貴,就要先人後受罪
作者: Mr.土 日期: 2010.08.25  天氣:  心情:
若要想人前顯貴,就要先人後受罪....恩今天看商業周刊某篇文章裡面寫的一句話
整篇文章"漏漏等",最精華的就是這句
想想自己是不是還不夠努力

31歲了該替未來打算了,
現在的環境很可怕
沒有高收入的薪水我還真不敢交女友或結婚
雖然我很想相信愛情也很想擁有愛情
但是我現在卻有點拒怕
越老越怕
現實生活裡不像是電影
沒有那麼完美
我相信貧窮夫妻百事哀
更別論說要我生小孩...
現在月收入沒有破6w,
要生個小孩讓一個家擁有不算差的生活品質
說真的我覺得很難

6w的月薪....恩,離我好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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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05 19:40
她, 59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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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05 15:40
她, 59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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